本報5月12日訊(記者 張龍)8日,市民張女士向黨報熱線反映,她租賃的門頭房被天橋區寶華街街道辦事處無理由強制收回,多次討要租房押金未果。寶華街街道辦事處回應,因其經營內容不符合市場要求,所以才會強制收回其門頭房。租房押金會按照相關程序儘快退還。
  張女士告訴記者,她於2013年6月份,在天橋區堤口南路寶華街農貿市場租賃了一間門頭房,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並向寶華街街道辦事處交納了房屋租金和500元的租賃押金。但今年2月份,街道辦事處在沒有告知原因的情況下,強制要求其將租房退回。無奈之下,張女士退掉了門頭房。“街道辦已經把房租退給了我,但是租房押金卻遲遲不退,現在我已經跑了6趟了。”
  寶華街街道辦事處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對此作出回應。她表示,街道之所以要求張女士退房是因為張女士經營的是一家足療店,並不符合農貿市場的經營要求。街道會根據與其簽訂的租賃合同內容,退還相關費用。至於押金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因為張女士是在農貿市場改製之前交納的押金,現在市場的管理機制已經發生變化,雖然張女士手中的押金條是街道辦開具的,但需要張女士到街道找到分管領導簽字,再前往農貿市場辦公室辦理退款。街道辦會儘快為張女士退還押金。  (原標題:門店遭強退押金難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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