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他呱呱落地來到世間,本應是“祖國的花朵”卻被父親丟在路邊,生命之花尚未開放便已凋謝。6月12日,記者從靈武市檢察院瞭解到,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了一起棄嬰案,被告人張某因無經濟能力救治剛剛出生就被查出患有多種先天性疾病的兒子,將其遺棄在路邊的小貨車上,最終男嬰因救治無效不幸離世。張某也因犯遺棄罪被法院二審判決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去年6月30日凌晨2時許,張某的妻子在中寧縣醫院產下一名男嬰,這本來是一件喜事,可男嬰系早產兒,出生時被診斷患有新生兒肺炎、低血糖症等疾病。當日他帶著孩子到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但作為一名普通工人,根本付不起治療費用,次日凌晨2時許,他連夜帶著孩子踏上了回鄉路,就在返鄉途中他狠心將孩子拋棄在靈武市崇興鎮路邊店鋪門口的一輛小貨車車廂內。
   7月1日凌晨5時許,該男嬰被人發現送至靈武市人民醫院救治,經法醫鑒定,男嬰在先天性疾病基礎上感染中毒肺炎引起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遺棄加速了死亡。而張某在遺棄孩子後,內心深感愧疚,7月2日返回遺棄地點尋找兒子未果後,於當日凌晨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張某將患有多種先天性疾病的嬰兒遺棄,其行為已構成遺棄罪,應依法懲處。鑒於張某案發後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真心悔罪,決定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李輝馬晶晶)  (原標題:男子遺棄早產患病兒致其夭折 愧疚自首被判遺棄罪獲刑1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p06bpuof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